二号首长

作者:黄晓阳

    高手过招《官劫》第四卷第097章(6)们那里选举党代会代表的事,都安排在什么时候?党代会选举党代表有一个反复过程,先自下而上选出推荐人,由推荐人层层推荐,确定一个被推荐人名单,上报宣传部,再由宣传部上报省委。省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,最后确定差额候选人。差额候选人确定之后,由各单位派出党员代表进行投票选举。如此一来,选举一名党代表,便会在基层完成四次选举,第一次,选举推荐人,第二次,由推荐人选出被候选人,第三次,选举投票代表,第四次,由投票代表从差额候选人中选举党代表。江南日报是一名副社长,名叫邱昆,他说,日报社推荐人和选举代表都选完了,下一步,会投票推举候选人。出版局也说,我们今天下午已经选过了,应该会在这几天报名单。广电局是一位副局长,他说,广电已经选出了推荐人,估计这几天会产生被候选人。丁应平望着广电那位副局长,问,黎兆平有没有可能成为候选人?副局长几乎没有思考,回答说,估计很难。丁应平说,那不行,一定要把他选进去。邱昆说,黎兆平?他不是被双规了吗?丁应平问.判刑了?广电副局长说,没有。丁应平又问。定案了?副局长说,还不是太清楚。丁应平再问,开除党籍了?大家不说话了,等着丁应平继续往下说。丁应平说,既然他还没有被判刑,那么,他目前还是无罪的。既然还没有定案,那么,说明这件案子完全有可能是误会。既然他还没有被开除党籍。那就说明他还是党员干部,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在场几个人立即说。是是是,还是丁部长有政策水平。丁应平挥了挥手,说,你们几个不要以为我只是说说,我在这里下一个任务。几个人全都望着丁应平,等待他下达任务。丁应平并没有将后面的话说出来,而是拿过面前的烟盒,掏出一支烟,点起,然后用夹烟的手指指着广电那位副局长,说,你的任务有两个,第一个,广电局负责将黎兆平列为候选人。第二个,你们都要给我保证,选举黎兆平为党代表。面前的三个人都是副职,职位虽高,权却不重,在单位说不上话。他们都意识到,这件事棘手,可部长发了话,他们能怎么说?最难的还是出版局这位,他调进来的时候不长,又是副职,没有多少人缘。即使会给部长留下不好的印象,他也不得不说。他嗫嚅半天,说道,老板,我们的情况,你是清楚的,这事我说了等于放屁。丁应平没有说话,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。广电局的那位频道总监名叫冯亚伦,和丁应平的私人关系比较好,他的哥哥和丁应平是同班同学,他大学毕业后进当时的广电厅,是丁应平帮忙找的关系。平常,他和丁应平形影不离,在他身边,同时担任多重角色。他是可以随便出入丁家的,所以,人们说,他比丁应平的儿子还亲。在丁家,他什么都做,大到换煤气,小到陪丁应平的夫人逛街买衣服遛狗,一个人做的事,比三个保姆还多。丁应平平常有些什么私人活动,他总是追随着,比丁应平的秘书董绍先还紧密,所以,也有人说,他是丁应平的首秘。丁应平打牌的时候,他通常是在旁边服务,如果某个时候,丁应平实在约不齐人,他也会凑上去玩几把。丁应平总是骂他牌技臭,可实际上,只要他有机会上场,又常常是赢多输少。不少人都暗中送炮给他,目的只有一个,暗中巴结他,希望他在丁应平面前替自己说好话。冯亚伦最大的本事,善于察颜观色。他立即看出,这几位心里都不太顺,有话想说又不敢说,于是站出来替他们出头,说,这到底算什么事?将黎兆平双规,肯定是上面的意思吧?现在要选他当党代表,又是谁的意思?邱昆和黎兆平年龄相仿,文革后的首批大学毕业生,当年和黎兆平并称江南省传媒界的两颗新星,两人都是知名记者,在省市领导那里是挂了号的,若以职业名声来看,邱昆还略胜于黎兆平,这是因为当年电视台属于第三媒体,普通老百姓的电视机拥有量太少,人们了解新闻,主要是靠报纸。在相当一个时期里,两人的关系相当不错,彼此将对方当成最好的朋友。不过,这种良好的私谊并没有一直维持,因为一个女人闹翻了。邱昆当记者部主任的时候,部里分来一位漂亮女大学生。第一次见面,邱昆对人家动了心思,便不断努力,半年以后,终于有点眉目了。他经过一番筹划,准备将女记者带到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,将这事给办了。但如果仅仅两人去,他担心女记者产生戒心或者生出其他想法而拒绝,便想到多约几个人。他第一个想到的,便是黎兆平。黎兆平那段时间正和陆敏闹得不痛快,也想去什么地方散散心,听邱昆一说,提出驾车去井冈山,并且要多约几个人去。这么一张罗,就张罗了八个人,四男四女,黎兆平带的,正是巫丹。也是邱昆心中有鬼,担心出发时再见面,大家会有些想法,便提出先热悉一下。如此一来,黎兆平便在出发前三天认识了那位女记者,并且很快和她打得火热。出发的前一天,邱昆和黎兆平单独见过一次面。闲谈中,谈起这位女记者,黎兆平半真半假地问邱昆,是不是他的情人。邱昆肯定地说不是,黎兆平于是开玩笑,你如果不用,那我就用了。邱昆在这方面显然有些害羞,说,女人嘛,生来就是给男人用的。出发的时候黎兆平驾驶的是三菱越野车,跑长途比其他车都舒服,加上那位女记者并不喜欢巫丹,有点和她吃醋,一定要坐黎兆平那辆车。一路上,她和巫丹斗嘴,两人憋起了气,恰好给了黎兆平机会。第一个晚上宿营,黎兆平将女记者叫出去,说是要开导她,缓解她和巫丹之间的抵触。岂知这女孩早已经被邱昆撩拨得春心荡漾,加上当晚的月色非常迷人,黎兆平就收了渔人之利。从此以后,邱昆恨上了黎兆平,传来黎兆平被双规的消息时,他还邀了几个好友大喝了一顿。尽管他没有说明自己为什么请这餐酒,可他的言行让人觉得,他其实是为此而痛快。现在,有人要求他投票选黎兆平为党代表,他自然知道,一旦黎兆平当选将意味着什么。有人开了头,他自然就将话接了过去。他说,兆平还被双规呢,我们这里却要选他当代表。这事如果传出去,会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?我们是不是再探一探上面的意思?丁应平说,上面的意思?谁在你上面?声音虽然不高,在场几个人,心中暗自抖了几抖,再没有人敢出声。林志国打开家门,屋子里有一股很浓的怪味。这都是装修的时候未能消散的气味,已经几年了,只要是一段时间没有打开门窗,味道仍然很浓。上次的事后,巫丹去了香港,到底是环球旅游,还是一直呆在那个半岛上,林志国并不清楚。他能想象,巫丹出境这件事,肯定不是巫丹自己的主意,而是赵德良的授意。就算巫丹留在境内,纪检部门也不可能拿她做什么文章。如今这个时代,作风问题与贪腐无关,仅仅只是个人生活作风以及观念问题。两性关系,早已经成为一种资源,成为一种置换手段。几年来,全国出了几个著名的女贪官,一个比一个漂亮优稚,经历也出奇的一致,最初都是很底层,别说是干部身份,就连国营身份都不是,可在很短时间内,不仅转了干,而且平步青云。有一层始终未曾公开报道,她们的权力从何而来?很简单,拿身体置换得来的。至于在其他领域,比如演艺圈,比如商界,这种资源置换,就更加普通平常。正因为如此,潜规则,成为一个最为流行的词。另一方面,潜规则实际上早已经成为显规则,谁都知道是这么回事,谁都不会拿这类事去做文章。数学中有一个概念,叫公约数。如果分子和分母具有共同的约数,这个数便可以从分子和分母中同时约去,分数值不变。比如四分之二,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约数二,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二,变成了二分之一,数值完全一样,都是零点五。也有些时候,约数远远不止一个。官场生态中,其实也存在一个生态公约数或者说贪腐公约数。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,某位官员如果有两性关系,那是一件大事,他的官职可能因此而罢免。因为那时有这类关系的官员很少,属于极个别现象,找不到公约数。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,官员找情人包二奶,已经成了官场普遍现象,也因此成了公约数。官场公约数远不止于此。比如反贪标准的制定,香港是零起点,所谓零起点,意指只要你贪污受贿一分钱一根针,那也是有罪的。因此,他们的反贪公约数是零。中国在这件事上的标准并非刚性,而是弹性的。曾经的标准是五百元,后来涨到了五千元,最近据说涨到了一万元。也就是说,一万元以内,虽然也是**行为,但不够刑罚,一万零一元,就够刑罚了。这个一万元,就是反贪公约数。正因为有了这个公约数,便派生出了更多的公约数。比如说,这个一万元,到底是指现金还是等价物质也算?最初,人们的理解,肯定是包括等价物质的,后来,便将等价物质排除在外了,因为除了送汽车送房子之类,其他的物质,要较真起来,还真是一件麻烦事。你是按累计额度计算,还是一次性收受总额计算?如果说累计的话,别人送你一包烟,算不算?如果送一包烟也算,那送一根烟算不算?假如送一根烟也算,怎么算,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。再反过来推,如果送一根烟不算,那么,送一盒烟算不算?如果送一根烟一盒烟都不算,那么,到底送多少烟才算?送一条?有的烟,你送一条,或许只有几十块钱,但有些烟,你即使送一盒,也几十甚至几百元。酒的标准计算就更加麻烦,一般的白酒,一斤可能只几元,一箱也只不过几十元。但如果是一瓶十五年的茅台,就是一千多元。渐渐地,出现了一种弹性,那就是一次性送物或者受物,没有达到一万元,全都成了公约数。这种公约数一旦形成,普遍出现了送两条烟两瓶酒的礼尚往来。市场上常销烟中,最贵的五六十元一包,两条也才不到一千五。高档酒中,茅台已经属于天价,也只不过六七百元,两瓶,一千五左右。两条烟两瓶酒,值三千元,自然没有踩线。时间长了,这个标准开始松下来,送烟送酒等,均成了公约数。于是,有人开始整箱地送,而有些企业,恰好看到了这一市场,开始生产高级烟高级酒,一瓶酒,三千五千,一包烟,一百两百。此时,再送两条烟两瓶酒,就上万元。可这也是公约数。不仅送两条烟两瓶酒是公约数。就算你送一箱烟一箱酒,也成了公约数,一种变通的公约数。公约数送出去,在许多官员的手里,却可以变成非公约数。一些政府的门前,有数不清的各种店铺,这些店铺都做一种生意,回收烟酒。一条烟,出厂价一千八,市场价二千三四,商家按出厂价或者略高于出厂价回收,再按市场价售出,还能开发票。有些送礼的人,直接找这些店买烟买酒,真假不论,他们知道,这些烟酒是不会抽不会喝的,只是作为变现工具在这个渠道流转。店家贼精,知道这些烟会不断沿着这样的途径流通,便在上面标上暗记。一条烟便可得到一千八百元现金,一箱烟就是九万。当然,这些账是不能算了,一算就算出一个惊天大数来。换个角度看,假若你不伸手,仅仅只是收点烟收点酒或者玩几个女人,公约数永远都是安全数。只有当你贪欲越来越大,伸手越来越频繁并且东窗事发之后,这些公约数,便成了法律文书上的来源不明财产。你一个月卖几箱烟几箱酒.财产突然增加了许多万,一年下来,这类来源不明财产增加几十百把万,对于很多官员来说,完全是稀松平常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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